个人PC保险索赔指南
一、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请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如火灾事故通过“119”向消防部门报案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盗抢事故通过“110”向公安部门报案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积极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事故的蔓延与扩大,并保护事故受损现场。
二、保险公司全国统一服务专线电话二十四小时为您提供报案、咨询、投诉等有关保险服务。电话:010-95500
三、被保险人办理索赔事宜时,须提供保险确认号码、身份证(复印后退回),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发票和其他有关单证,以及有关部门的证明。
四、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即派人员到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应予以协助配合。在事实清楚、保险责任明确、有关索赔单证齐全的基础上,公司按条款及特别约定的规定赔付。
五、在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索赔时,应提供下述单证:
1、身份证(复印后退回);
2、财产损失清单;
3、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技术鉴定书,包括:发生火灾,应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发生雷击、暴雨、暴风等自然灾害时,应提供气象部门的证明/当地媒体的报道;使用奇虎公司提供的360安全卫士安全类上网辅助工具软件、卡巴斯基反病毒软件的证据;技术鉴定部门的损失鉴定证明或公估人检验报告或保险公司查勘报告等。
4、施救费用发票;
5、其他保险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单证、文件
返回上一页
|